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2/2020-00734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0-11-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进一步扩大温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的影响力,充分利用区域文化特色,完善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强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根据《温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方案》要求,经局党组研究,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拟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设计与宣传”项目的承担对象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设计与宣传
二、项目时间:2020年12月底或1月初
三、项目目的:扩大温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影响力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相关“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宣传,提供整体设计方案及说明文字,结合本土文化特色,了解公共文化事业,并加以宣传推广。
活动费用:按比选确定的方案实际产生的费用结算,总价不超过10万元。
五、报名方式:
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创建办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比选响应文件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用扫描电子版发邮箱:wzsggwh@163.com,我局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比选工作,请参选单位准备好相关方案(附经费明细)参加比选,由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
如果只有一家报名,不再另外组织比选,我方根据市场服务价格协商后直接委托组织实施。
创建办联系人:王鹏,0577-88960517。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