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千余支乡村艺术团助力乡村振兴 | ||||
|
||||
乡村艺术团建设,是温州市破解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难题,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大创新举措,是“自上而下”科学设计、“自下而上”蓬勃建设的全市域系统性文化惠民工程。 经过两年建设,温州市乡村艺术团队伍得到蓬勃发展,至今年7月,全市建有乡村文艺团队2678个,累计开展活动2万余次,服务基层群众超过40万。行政村(社区)100%拥有乡村文艺团队,乡村文艺团队100%入驻乡村文化礼堂。 一、主要做法 1.强化顶层设计,试点引领发展 2018年5月,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组建乡村文艺团队丰富活跃基层文化生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全市启动乡村艺术团建设。 《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确保全市超过50%的行政村(社区)完成组建乡村文艺团队”的总体目标,规定了组建、运行、扶持、常驻等四大工作机制,确立了经费来源、场地支持、人才培养、展示平台、政府采购、专业指导、星级评定、宣传推广等八个方面的保障举措。 为探索乡村文艺团队的建设模式,温州市先期确立了平阳、瓯海、永嘉、乐清四个试点地区先行探索,然后在全市交流推广。 各县(市、区)按照“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盘活资源,整合提升,规范服务”的原则,以“单独建团、邻片组团、互补联团”等组建方式、“镇街总团、村(社)分团”等运行模式和“分类指导、分级补助”等扶持机制,分阶段、有计划的开展乡村艺术团组建工作。 2.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 建立并推进了乡村艺术团全面入驻文化礼堂等基层文化阵地的基本制度,形成共建共享共荣的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新局面。在各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和文化馆指导下,乡村艺术团根据实际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开展规范化管理。办理入驻文化礼堂等基层综合文化中心签约手续,并进行备案。 完善乡村艺术团入驻文化礼堂开展服务工作的星级管理制度,严格评定标准,加强动态管理。建立群众参与评价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开展第三方评估。 3.加强辅导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文化馆业务干部、乡镇文化员、文化派驻员等建立“分片包干”制度,为乡村艺术团提供业务指导。除此之外,动员社会力量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指导乡村艺术团;采用政府购买等方式,为乡村艺术团购买师资服务。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温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乡村振兴中加强乡村艺术团建设的通知》,鼓励驻村指导员以“一对一”“多对一”等形式结对乡村艺术团,助力培育乡村特色文艺团队,激发群众文艺创造活力,推动 “乡村文艺繁星计划” 全面实施。 4.打造特色团队,推动全面发展 乡村艺术团入驻基层文化阵地后,注重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形成了“一村一品、百花齐放”的群众文化活动局面。乡村艺术团立足基层需求,创作文艺作品,组织文艺活动,紧跟基层群众的生活方式、兴趣爱好等实际,努力为村民提供优质、精准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如将民间表演与舞台艺术相结合,挖掘出诸如划旱船、踩高跷、布袋戏等非遗文化和特色节目。 5.强化资金保障,合力推进建设 各县(市、区)积极争取县、镇、村三级财政经费支持,建立项目扶持专项资金。探索以奖代补的形式,对乡村艺术团予以适当补贴。有条件的地方通过邀请企业冠名、乡贤人士担任顾问、众筹等多种方式争取社会资金支持。 鼓励各县(市、区)每年对优秀乡村文艺团队进行表彰奖励,将发展成熟的乡村艺术团逐步纳入当地公共文化服务的政府采购范围,形成推动乡村艺术团发展的长效机制。 温州市乡村艺术团组建工作,不仅得到基层群众的热烈欢迎和追捧,也得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与批示,还受到广泛社会关注,中国文化报、人民网、新华网、凤凰网、新浪网、浙江新闻网、温州日报等20多家主流媒体相继报道。同时,乡村艺术团还积极参加各种国家级、省市级比赛或演出,取得了较好成绩,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创新突破 温州市以人民为中心搞活农村文化,以制度化、体系化方式推进农村文艺团队建设,促进了农村文化活动繁荣兴盛,实现可持续发展,缩小了城乡文化差距,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城乡一体高质量发展,具有示范推广价值。 1.文化主管部门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 温州市乡村艺术团建设,通过进驻文化礼堂等基层文化阵地,带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文化产品的生产和自我供给,切实推动了基层文化阵地供给侧改革。市、县(市、区)制定相关配套扶持措施,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投资、赞助等形式参与组建和运营,共同促进乡村艺术团发展。 乡村艺术团组建后,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村(社区)主导管理工作,让乡村艺术团承接惠民演出、开展主题巡演等文化活动。有的县(市、区)还通过购买文艺版权等方式,把优秀文化产品无偿提供给乡村艺术团移植改编在文化礼堂使用。文化主管部门从传统文化活动的包办包揽,到建立机制进行培育,加强支持和保障,从而实现了职能转变。 2.文化服务方式从“送文化”向“种文化”转变 乡村艺术团入驻文化礼堂后,充分发挥以村民为主体的特点,构建合理、高效的文化礼堂自我供给服务体系。乡村艺术团立足基层需求,创作文艺作品,组织文艺活动,加强特色品牌打造,与基层群众的生活方式、兴趣爱好等相结合,提供优质、精准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这些自编自导自演、开展活动的方式,改变了“政府包揽”的模式,打破了“草根舞台”的活跃主要依赖于政府“送文化”的尴尬局面,真正建立了能够自我创造、自我表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种文化”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新格局。 3.农村居民从“要我参加”向“我要参加”转变 村民通过加入乡村艺术团,有了更多上舞台历练的机会,锻炼了能力,增强了自信心,提高了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乡村艺术团通过创作和开展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文化活动,用本村人,演本村事,村民由过去“看”活动转变为“演”活动,更是激发了村民参与开展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又吸引更多的村民加入乡村艺术团,实现了公共文化末端服务,培养了村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4.基层文化阵地从“单一低效”向“百花齐放”转变 乡村艺术团作为激发基层文化内在活力的重要载体,通过指导乡村艺术团进驻文化礼堂参与管理、运营和服务,激活了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建设,逐步形成建设推进、管理运行、内容供给、文化培育、队伍建设、激励保障等一系列长效机制,保障文化礼堂管理规范化、活动常态化,促进整体服务提质增效,实现从“单一低效”向“百花齐放”转变。 5.文化治理格局从“分散线状”向“共建共享”转变 温州市乡村艺术团建设,是“自上而下”科学设计、“自下而上”蓬勃建设的全市域系统性文化惠民工程,是由温州市文化主管部门牵头,市、县、乡镇、村四级联动推进的一项工作,从而有助于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全力共促的良好氛围。乡村艺术团建设,不再是单纯的“自娱自乐”,不再任其“自生自灭”,实现了文化治理格局从“分散线状”向“共建共享”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