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001008003015022/2020-0035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0-06-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文办〔2020〕38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加快文旅创新发展激发文旅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7 17:48:36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尽快恢复振兴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 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文旅创新发展激发文旅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州市公安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商务局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


关于加快文旅创新发展激发文旅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产业变主业、地点变景点、顾客变游客、休息变休闲、潜力变活力”要求,全面振兴我市文旅消费市场,加快激发文旅消费潜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激发文旅消费潜力、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精神为指引,突出文化和旅游的综合贡献度,加快建设现代文化和旅游消费体系,不断壮大文化和旅游产业综合实力,全力打造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国际化休闲度假旅游城市,努力把温州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和旅游消费强市。

——文旅消费市场快速复苏。有效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复工复产并转暖回温,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快速回归正轨,民众消费信心得到提振,消费市场快速复苏。至2021年,全面消除疫情影响,文化和旅游消费年增幅恢复至10%以上。

——文旅消费规模稳步增长。旅游业增加值和占全市GDP比重稳步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税收收入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率明显提高。至2021年,全市旅游业增加值增速达11%以上,占GDP比重达8.65%左右。

——文旅消费业态不断升级。全面启动实施消费新政,深入实施放心消费行动。依托数字化转型的先发优势,聚焦“网上餐厅”“网上购物”“网上娱乐”等新模式新业态,推进生活服务类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和街区(商圈)数字化改造,实现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传统零售企业数字化、夜间经济数字化。

——文旅消费服务显著改善。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的选择性、便捷性和自主性持续增强,性价比明显提升。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市场监管体系更加健全。至2021年,民众和游客满意度普遍达到8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产业变主业”,实施“提质扩容”计划,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锚定高端旅游项目。坚持“项目为王”,积极引入国内外大型企业投资温州旅游业,力争每年引进培育30个文旅农旅项目、5个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旅游项目,每个县(市、区)确保有1-2个引擎型或品牌型休闲度假旅游项目落地,着力打造一批对外界有强大吸引力、有较高知名度、能让人慕名而来的核心旅游产品,凸显城市世界级特色符号。

2.促进城市圈层扩容。以2022年亚运会温州分会场、世界青年科学家大会、东亚文化之都申报为契机,依托国际化展示平台,承接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会议和赛事活动,推进旅游与城市的融合推广,突出“文化彰显”和“休闲体验”,聚焦旅游全球性往来,提升温州的国际美誉度。

3.培育旅游新兴业态。谋划布局消费反弹期的促消费工作,引导企业加大汽车等权重消费、健康等热点消费的服务供给,创新线上线下融合联动促消费模式。发展多形式、多种类的海洋观光度假、康养运动、研学旅行,精心培育发展工业游、商务游、红色游、自驾游等旅游业态。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文化赋能推动红色旅游转型升级,指导推进洞头、永嘉、平阳、泰顺等地红色旅游发展。

4.大力发展“夜游经济”。以瓯江、塘河为重点,精心策划组织一批文化休闲活动,发展瓯江游船夜游等夜间经济业态,实现文旅消费市场“白+黑”式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夜间开放,发动艺术院团驻场表演,吸引游客夜间旅游消费。举办全省夜游经济现场会,推动全域夜游发展,点亮温州“夜游经济”城市金名片,使温州成为夜游经济的桥头堡。

5.串联“蓝海天际”线路。以华东蓝色海洋观光度假游为主题,依托洞头岛、玉环岛等地连岛交通线和海上航线,串联洞头列岛、南北麂列岛等海岛,建设观光度假精品旅游线路。打造苍南“168”黄金海岸线,成为最美黄金海岸和滨海旅游度假胜地。积极探索运用直升机、水上飞机、地效飞行器、热气球等新型观光交通工具,打造低空观海、观岛为主题的新型游览产品。建设特色鲜明的国际海岛旅游目的地,全力塑造海岛旅游品牌。

(二)围绕“地点变景点”,实施“精彩蝶变”计划,夯实文旅融合基础

6.抓好文化基因解码。启动文旅融合之旅,深挖名山、名水、名城、名居、名人等资源,充分提炼优质文化基因,积极融入旅游产品开发和城市形象打造,为旅游景区开发和休闲旅游发展注入深刻的文化内涵,实现旅游开发和文化传承的有机统一,带动文旅品质提升,激发文旅消费升级。

7.启动文化元素植入。启动文化产品植入A级景区专项行动,谋划与景区景点相吻合的舞台艺术精品,鼓励专业赛事进旅游景区。突出加强非遗和旅游深度融合,2020年底前,实现“非遗在景区”(3A级及以上景区)全覆盖;积极打造非遗体验基地、非遗民宿、非遗研学主题旅游线路产品等。推进厅市合作共建首批金名片重点培育对象,力争经过二年左右的培育,成为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浙江文旅金名片。建立健全市县共建合作机制,遴选确定20个左右重点培育对象,打造成为具有省内外乃至国际影响力的温州文旅金名片。

8.创建全域旅游品牌。指导洞头、永嘉、文成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鹿城、苍南创建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县);支持泰顺廊桥—氡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永嘉云岭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实施“千村百镇十城景区化”工程,年均培育景区城2个、景区镇5个、景区村200个(其中3A级20个)。推进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培育创建工作,争取每年新增2家培育单位,2家通过省级验收命名。

9.擦亮核心旅游名片。串珠成链,串点成片,加大营销,打响“海上名山、寰中绝胜”雁荡山、“瓯江山水诗路‘醉美桃花源’”楠溪江、“海上花园”百岛洞头、“中华第一高瀑”百丈漈、“中国诗之岛、世界古航标”江心屿、“中国最美十大海岛、贝藻王国”南麂岛、“世界最美”泰顺廊桥、“中国最有趣村庄”下山头村等温州品牌,力争创成国家级旅游金名片至少1张。

(三)围绕“顾客变游客”,实施“共享体验”计划,加大产品有效供给

10.着力景区品质提升。以“文化润景、E游全景、四化五名、放心消费”等工作为载体,完善监管、整改、退出等工作机制,推动全市A级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推进雁荡山、楠溪江千万级雁楠组合核心景区建设;文成刘伯温故里创建5A级旅游景区,争创1-2家4A级旅游景区;每年创成放心消费景区5家。狠抓特色小镇景区创建,力争2020年底前创建验收3个3A级或以上景区,2020年和2021年累计总量分别达到5个、8个。

11.做强温州会奖旅游。组建会奖旅游联盟,整合温州会奖旅游资源,招引更多的会奖活动来温州举办。积极引导来温参展客商和来温投资、参观、考察、学习的人员,体验温州文旅之美。各类会奖活动主动融入旅游元素,引导会奖尽可能安排在周五结束,鼓励和吸引各路参展商在温期间游览体验温州各大特色旅游目的地和网红打卡点。

12.引流商务活动游客。充分利用温州商务经济发达、知名品牌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各地的优势,引导温州地接联盟和各大商场、商业街、农贸市场联合推出“购商品送温州旅游消费券”活动,引流消费者为游客。联合温州文旅集团、菜篮子集团将来温州考察和体验文化旅游的行程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商务温情游活动,把外地来温考察客商转化为游客。

13.发挥酒店平台优势。充分利用酒店窗口平台,将酒店打造成温州地接旅游的门店,为住店旅客在温州旅游提供方便,留住旅客顺游温州。在温州星级饭店和品质酒店大堂、客房设立温州旅游指引载体和品宣展示架,明确一名温州旅游宣传推介员,方便住客了解温州旅游情况。利用酒店闭路电视和明显场所,展示温州旅游品牌形象和诗意美图,抓住住客目光,留住住客脚步。

14.推动全媒产品创新。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全面覆盖,实现“大营销大联动,全市一盘棋”,推出和培育一批文旅融合大IP的基础上,形成温州特色的消费品牌。以“温州文旅跨年嘉年华”“920自驾旅游文化节”等一系列富有温州味的品牌节庆,带动旅游市场创新活力。借助5G技术,加快启动云游温州APP,大力推进旅游服务数字化改造,在线展示温州旅游产品。强化新媒体平台合作,在重要客源市场主流媒体投放品牌形象宣传片,大力推介温州旅游产品,全力打响温州旅游品牌知名度。

(四)围绕“休息变休闲”,实施“品质生活”计划,完善文旅治理体系

15.建设消费集聚基地。充分运用“两线三片”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通过时尚元素设计打造成为旅游新地标。鼓励建设集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消费集聚地,积极发展瓯江游船夜游、夜间演艺、城市夜场灯光秀、特色风情街、美食网红店、文创集市等旅游业态,打造成为网红打卡点。

16.重视休闲空间塑造。结合温州历史文化特点,在城市街道、绿化带、街头绿地以及城市公园和广场等重要节点布置雕塑小品、“街道家具”等特色城市构件,建设公园路—五马街—蝉街、忠义街等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商业步行街,体现温州休闲旅游城市特色,培育休闲消费场景,构建文旅多产业多领域融合互通的休闲消费体系。结合非遗保护传承,打造具有温州文化特色的旅游购物场所,发展集合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区。

17.注重公共服务升级。完善文化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通景公路、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建设,巩固厕所革命成果,重点建设供水供电、信息网络、安保消防、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旅游景区停车场、绿道、房车营地、应急救援等配套设施。加大智慧旅游平台推广,继续完善平台功能,加强数据横向共享,实现“一部手机游温州”。

18.增强市场监管效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各级政府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治理规范的主体责任,构建“市、县(市、区)两级负责,明查暗访结合,线上线下统一”的工作体系,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利用“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和“全市大数据平台”,及时报送、采用、共建共享信用信息,加快建成我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应用场景。以问题导向加强目的地综合管理,建立以游客评价为导向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五)围绕“潜力变活力”,实施“创新赋能”计划,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19.推进数字转型赋能。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文旅信息服务体系,积极培育“非遗传承”“全域旅游综合治理”“刷脸游温州”等20个文旅应用场景,方便广大游客,提升游客满意度。整合文旅数据库和市场优质数据平台,加大温州文旅信息服务平台扩能推广,实现数据资源100%全共享、网上预约100%全开通,提升游客获取资讯和游览服务便捷度。

20.创新消费活动品牌。开展“浙江人游温州”“上海人游温州”优惠体验活动,主动融入长三角地区的“一卡通”文化和旅游消费服务,加快沪温版长三角pass年卡文旅系列产品市场投放。打造金秋购物节、“云上奥莱”购物节等综合性品牌消费活动。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演艺论坛、传统戏曲演出季(周)、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演等。鼓励各地利用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主题文旅节庆活动,形成各具特色的文旅推介品牌。加大对“侨家乐”民宿等新型消费产品开发的扶持力度,为华侨回归安家创业搭建平台,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

21.加快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推进“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试验区”培育,文成主攻“国际化旅游目的地名城”、苍南探索“文化进景区”标准化建设等试点工作,力争通过三年培育,创成2家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区。

22.提倡创意市集消费。推广江南市集、南阁市集、青灯市集等活动,使其成为一个产生创意并使创意作品商品化的实验舞台,为各类的新兴设计师和艺术家提供开放、多元的创作环境和交易平台。在前期“百县千碗·瓯味百碗”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动“五进”计划,每年推动1个“百县千碗”特色小镇、1个文旅美食园或美食商业街、20个特色美食店创建工作,确保每个县(市、区)有当地“10碗”美食体验店。

23.深化文旅消费惠民。加强景区门票价格监管,有序推动景区门票降价。积极落实对儿童、学生、老年人、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等的优惠政策,鼓励景区面向防疫一线医护工作者、教龄30年以上教师、“最美”人物、市级以上劳模等特殊功勋人群推出优惠政策。鼓励A级景区周一至周五低价或者免费开放,国有控股旅游景区试行免费开放日和免费开放周(月)制度。举办淡季促销、推广消费年卡等普惠性活动。

24.实现入境旅游便捷。抢抓2022年杭州亚运会重大机遇,推进温州国际航空港建设,积极开辟国际航线,并在航线营销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提升口岸签证、区域交通、医疗救助、信息咨询等无障碍服务功能。完善机场、通用航空、码头、车站、高速服务区、公路驿站旅游国际化服务配套设施。按照国际标准,健全完善、国际金融服务体系,为旅游者提供国际标准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发挥温州国际化休闲度假旅游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文旅融合创新发展、促进文旅消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地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将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举措,落实任务。

(二)抓好政策落实。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5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温政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和指导协助文旅企业及时享受用电用水用气、税收减免、社保金缓缴、失业金返还等支持政策。结合各地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政策。

(三)保障土地供给。探索“点状供地”政策,支持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利用闲置建筑物、废弃矿山、腾退宅基地、旧厂房等存量建设用地房产资源,开发建设文化和旅游项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激活土地,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采取作价入股、土地合作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

(四)加大资金支持。各地要整合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支持力度,重点用于公共服务、消费惠民、宣传推广等。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和旅游项目投资,积极利用产业基金撬动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投资落地。鼓励金融机构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创新消费信贷模式,开发不同类别的信贷产品,加大对中小微文旅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为文旅企业提供强有力融资服务。





[附件下载]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