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2/2020-00643 |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0-09-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研究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广播电视行业、旅游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
4.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6.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
7.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相关政策、规划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阵地管理,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监管监测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广告创作和播出,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
8.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行业安全稳定工作和安全监督管理。
9.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数字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0.协调全市文物管理、保护、利用、安全工作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考古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承担各级文化遗产项目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挖掘文化、旅游和文物资源,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持续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努力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旅游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含温州市文化旅游形象推广服务中心(温州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温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含温州市文化旅游形象推广服务中心(温州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温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2.温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
3.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
4.温州书画院
5.温州市文化馆(温州大剧院管理处)
6.温州市图书馆
7.温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8.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
9.温州市越剧演艺中心
10.温州市文物保护考古所
11.温州博物馆
12.温州市文化传媒监测审评中心
13.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二、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1,297.51万元,与2018年度35,064.09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766.58万元,下降10.74%。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经费的减少,2019年多个政府投资项目收尾,经费收支也大幅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726.5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9,26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270.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998.50万元),占收入合计95.2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457.35万元,占收入合计4.7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36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02.16万元,占45.78%;项目支出16,464.88万元,占54.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461.10万元,与2018年度34,031.05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569.95万元,下降13.43%。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经费的减少,2019年多个政府投资项目收尾,经费收支也大幅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70.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0%。与2018年度25,077.34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93.37万元,增长12.73%。主要原因是:一、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系统人员工资、社保医疗、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的正常调增。二、当年一次性的项目增加,如:浙江省第十四届戏剧节、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网络直播系统购置、少图书架等专用设备更新、文化馆改造后功能完善及办公家具购置、市图百年馆庆系列活动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70.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00万元,占0.14%;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05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507.37万元,占90.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5.24万元,占4.19%;卫生健康(类)支出686.81万元,占2.4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851.24万元,占3.0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304.54万元,支出决算为28,27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2%,主要原因是引进人才费用、社会科学研究、行政运行、艺术表演团体、群众文化、文化创作与保护、文物保护、博物馆、其他广播电视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的追加调整。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温州民营企业人才周活动经费追加调整。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科学研究经费微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39.48万元,支出决算为2,70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追加调整。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92.86万元,支出决算为13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因机构改革节余调整。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年初预算为4785.59万元,支出决算为4,66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图书馆的支出略有节余。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年初预算为1,885.76万元,支出决算为1,77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的支出略有节余。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年初预算为2,920.58万元,支出决算为3,43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追加调整。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848.69万元,支出决算为93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文化馆的支出追加调整。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预算与决算执行情况执平。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159.59万元,支出决算为1,27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追加调整。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因机构改革有节余调整。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75.53万元,支出决算为4,58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如:旅游宣传促销、行业培育、智慧旅游建设和维护经费、文旅类奖补资金等支出有节余,二是部分采购项目尾款有结转。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400.31万元,支出决算为46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追加调整。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年初预算为1,434.32万元,支出决算为1,58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追加调整。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有节余调整。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1.8万元,支出决算为28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略有节余。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4.42万元,支出决算为33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追加调整。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1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如:2019年度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补助资金、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浙江省第十四届戏剧节经费、移动监测车监测软件升级经费、广电安全播出监测系统改造项目、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经费等的追加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51.13万元,支出决算为82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因费率调整减少有节余。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0.47万元,支出决算为36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因费率调整减少有节余。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因费率调整减少略有节余。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47.90万元,支出决算为52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2%,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因费率调整减少略有节余。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62.93万元,支出决算为70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追加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5.9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追加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66.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75.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90.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9%。与2018年度8,761.84万元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763.34万元,下降88.60%。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经费的减少,2019年多个政府投资项目收尾,经费收支也大幅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414.73万元,占41.5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583.78万元,占58.47%;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87.50万元,支出决算为99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8%,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经费按进度需求核减。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43.80万元,支出决算为41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投资项目经费按进度需求核减。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微调。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43.70万元,支出决算为58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如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追加调整。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6.71万元,支出决算为43.96万元,完成预算的57.31%,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24.34万元,占55.36%,与2018年度22.26万元相比,增加2.08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及上级的工作任务出国(境)对外文旅交流的人数增加,费用也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7万元,占12.89%,与2018年度8.38万元相比,减少2.71万元,下降32.24%,主要原因是车辆的维修保养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6万元,占31.75%,与2018年度18.30万元,减少4.34万元,下降23.7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对外文旅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安排出国(境)对外文旅交流。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5.67万元,完成预算的16.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3.96万元,完成预算的33.47%。主要用于接待各地文旅部门及相关文旅活动关系人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接待。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累计1,136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外相关文旅活动关系人;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各地文旅部门及相关文化活动关系人。接待1,136人次,13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05个,共涉及资金14,60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大剧院运行经费(基金)、复排剧目、 基建考古工作经费、世界温州人博物馆布展工程等16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62.6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019年度未组织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未组织对局属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浙江省第十四届戏剧节经费及2019年度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分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名称 |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盖章)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第十四届戏剧节经费 | |||||
项目 责任部门 | 艺术处 | 项目负责人 | 林佩 | 联系电话 | 88967203 | |||
项目 基本 情况 | 上年 结转 | 年初预算安排数 | 预算调整数 | 财政支付数 | 预算结余数 | |||
140 | 138.67 | 1.33 |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自评说明 | 自评得分 | |||||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 10 | 本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 | 8 | |||||
预算执行率 | 10 | 该项目实际支出1386707.6元,预算执行率>95%。 | 10 | |||||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 15 | 本项目建立了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 | 13 | |||||
资金支出 合理合规 | 15 | 本年项目支出明细内容包括优秀剧目评奖演出、整体宣传及资料费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且均在预算范围内,无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或无关的资金支出。 | 15 | |||||
项目产出 | 30 | 本届戏剧节共有40余台戏剧新作申报参评,20台进入终评,5台参加展演,涵盖了越剧、婺剧、绍剧、京剧、昆剧、甬剧、瓯剧、姚剧、调腔、平调、乱弹以及话剧、舞剧、音乐剧等众多戏剧门类,是近三年来我省戏剧舞台的一次大聚会、大检阅和大比武。戏剧节期间推出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共开展了221场活动(包括27台评奖、展示和开闭幕演出),媒体报道284篇(次),线下参与量60余万人次,网络参与量达2400余万人次。 | 26 | |||||
项目效益(效果) | 20 | 本届省戏剧节在在办节主题、办节形式、文化惠民、引入社会力量等方面的做出了亮点。 (一)剧目展示新颖抢眼。推出了一大批紧扣时代脉搏、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且富有浙江特色、彰显浙江精神的新创优秀作品。(二)濒危剧种亦展风采。用最古朴的方式将木偶戏、皮影戏、滑稽戏,以及杭剧、睦剧、湖剧、和剧等濒危剧种小戏,串起两台别具一格的小戏专场,使古老剧种、濒危剧种展现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三)配套活动精彩纷呈。以“百戏荟萃南戏故里,艺术点亮诗画浙江”为主题,精心筹划、成功组织了“南戏900年”浙江传统戏曲演出季、南戏国际学术研讨会、戏剧电影展映、剧目分享会、戏曲“五进”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四)名家大师云集温州。本次戏剧节邀请了尚长荣、茅威涛、谷好好、吴凤花、王滨梅等戏曲名家亲临现场,诸多戏曲专家学者作为戏剧节评委全程观演评判。(五)文化惠民和文旅融合成为热点。本届戏剧节秉承“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理念,着重在文化和旅游融合、艺术性与惠民性结合方面下功夫,成功推出万名戏迷“看南戏,游温州”、 戏剧嘉年华、“我与戏曲”抖音大赛等一批具有特色的文化和旅游活动。 | 16 | |||||
合计 | 100 | 88 | ||||||
自评结果 | - | □优秀 90分≤得分≤100分; □良好 80分≤得分<90分; □一般 60分≤得分<80分; □较差 得分<60分 |
浙江省第十四届戏剧节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8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执行数为138.67万元,完成预算的99.0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本届戏剧节共有40余台戏剧新作申报参评,20台进入终评,5台参加展演,涵盖了越剧、婺剧、绍剧、京剧、昆剧、甬剧、瓯剧、姚剧、调腔、平调、乱弹以及话剧、舞剧、音乐剧等众多戏剧门类,是近三年来我省戏剧舞台的一次大聚会、大检阅和大比武;二是戏剧节期间推出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共开展了221场活动(包括27台评奖、展示和开闭幕演出),媒体报道284篇(次),线下参与量60余万人次,网络参与量达2400余万人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传播渠道所限,导致演出剧目宣传效果略有欠缺;二是由于人手不足,部分协调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拓展宣传渠道,将优秀的剧目信息以更有效的方式传播出去;二是在有限的人手条件下提高协调性,更好开展各项工作。
2019年度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分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名称 |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盖章) | 项目名称 | 2019年度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经费 | |||||
项目 责任部门 | 温州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 | 项目负责人 | 潘杨 | 联系电话 | 88836211 | |||
项目 基本 情况 | 上年 结转 | 年初预算安排数 | 预算调整数 | 财政支付数 | 预算结余数 | |||
0 | 0 | 190 | 137.1 | 52.9 |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自评说明 | 自评得分 | |||||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 10 | 1.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指标体系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浙数转办发函[2019]1号)”和“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实施指引的通知(浙文旅办[2019]27号)”,任务要求,经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审查(温数审[2019]42号),新增项目经费预算190万元,经费预算科学、合理。 2.本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符合完整性、相关性要求,对产出数据、质量、时效等指标均已具体量化。 3.项目预算与产出、效果目标匹配。 | 7 | |||||
预算执行率 | 10 | 项目实际支出137.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2%。 | 4.25 | |||||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 15 | 1.已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成立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专项小组、编制《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政府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实施方案》)、例会制度等管理制度。 2.已严格按照《温州市直文广旅系统财务管理办法》、《温州市直文广旅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温州市直文广旅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温州市直文广旅系统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和《温州市直文广旅系统工程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完成相关工作,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实施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 15 | |||||
资金支出 合理合规 | 15 | 资金支出合理合规比率100%。本年项目支出明细内容包括2019年度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和温州文旅数据仓改造升级及运维项目,均为文旅政府数字化转型与智慧文旅建设相关工作,符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相关工作职能,未发生与其他项目重叠交叉;无超出本级项目支出责任范围;项目支出事项测算合理准确,符合相关规定。 | 15 | |||||
项目产出 | 30 | 1.2019年度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的产出目标: 构建“诗画浙江全域旅游信息服务系统”温州分平台;开发温州全域旅游导游导览系统,完成2019年度温州文旅基础数据采集。 实际完成情况:符合项目绩效目标和招标需求。 产出数量:已建成“诗画浙江全域旅游信息服务系统”温州分平台1个,包含产业管理、行业监管、公共服务、数据中心4大栏目,28个功能模块。已开发温州全域旅游导游导览系统1个,点位覆盖已4A级以上景区、风情小镇、乡村民宿、3A级景区村和重点文博场馆等5大类场所。已按照《浙江省文旅大数据采集标准》制定文化产业基础数据和旅游新业态基础数据要素表,完成基础资源数据、产业监测数据、公共信息服务类数据和本地个性化数据等4大类文旅数据采集。 产出质量:已完成 “诗画浙江全域旅游信息服务系统”温州分平台构建,开发温州个性化功能模块,实现文旅行业运行数据的分析服务,保障了“浙里好玩”公共服务平台温州版块内容的实时维护与更新。已建成点位涵盖全市3A级及以上景区、重点文博馆、重点景区村,具备实时定位、线路规划、语音讲解、导航导览、查找周边、查看专题资讯等功能的导游导览系统,并与全省导游导览系统无缝对接。完成2019年度文旅数据的新增采集与完善,并录入全省文旅数据采集系统,在“诗画浙江”信息服务系统实现温州文旅资源一张图导览。 产出时效:符合项目招标需求和合同约定,已于2019年12月10日完成项目初验并上线试运行,目前试运行情况正常。 2. 温州文旅数据仓改造升级及运维项目的产出目标:完成温州文旅数据仓升级改造及个性化业务应用模块建设,保障项目运维。 实际完成情况:符合项目绩效目标和招标需求。 产出数量:完成1个温州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已建成全域文旅大数据平台、行业运行监测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业务应用平台等4大应用模块,提供项目自最终验收之日起3年的运维服务。 产出质量:已依照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实施指引》要求改造升级文旅数据仓,具备数据资源目录管理、数据资源管理、数据交换等功能,并与省文旅大数据仓实现互联互通。对温州旅游大数据平台框架进行重新规划,建成全域文旅大数据平台、行业运行监测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业务应用平台,形成温州文旅一体化监管、一站式服务、一中心决策的应用服务体系。 产出时效:符合项目招标需求和合同约定,已于2019年12月10日完成项目初验并上线试运行,目前试运行情况正常。 | 30 | |||||
项目效益(效果) | 20 | 1.经济效益:通过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加速文旅融合发展,充分整合各类文旅资源,较好地塑造温州旅游目的地的核心价值与整体形象,为游客提供更便捷的文旅资讯服务,全面释放品牌影响力,使旅游经济效应最大化,2019年全市旅游总收入和在线旅游收入稳步增长,达到预期经济效益。 2. 社会效益:浙里好玩信息服务平台丰富温州文旅宣传、推广模式和手段,加大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产品的增值服务能力,提升温州文旅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形象。温州全域旅游导游导览系统进一步整合温州全域范围文化和旅游重要的目的地资源要素,为游客提供位置查询、线路规划、语音讲解、导航导览等服务,提升游客体验,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达到预期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构建省、市、县三级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信息服务平台,通过“诗画浙江全域旅游信息服务系统”的全面应用,为文旅高效管理、高品质服务和政府决策提供有效支撑,推进了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了绿色节能办公和办事,基本达到预期生态效益。 4.可持续影响:进一步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加强与省、市一体化平台的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建立省市统一数据和业务标准,加快应用服务创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推动文旅行业监管更加精准高效、公共服务更加便民惠民。 | 18 | |||||
合计 | 100 | - | 89.25 | |||||
自评结果 | - | £优秀 90分≤得分≤100分; R良好 80分≤得分<90分; □一般 60分≤得分<80分; □较差 得分<60分 |
2019年度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25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万元,执行数为137.10万元,完成预算的72.1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构建“诗画浙江全域旅游信息服务系统”温州分平台;开发温州全域旅游导游导览系统,完成2019年度温州文旅基础数据采集;二是完成温州文旅数据仓升级改造及个性化业务应用模块建设,保障项目运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推进过程中缺乏相关的旅游信息化技术人才;二是文旅融合发展,整合各类文旅资源,基础数据采集信息量大,时间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整合部门、院校、企业和专家资源,开展文旅交流培训;二是加强文旅队伍建设,提升全市文旅人才工作水平。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本部门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13个,预算金额共计991.44万元。其中: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的项目1个,分别是①2019年度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补助资金-阳光公益培训经费(温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预算金额40万元,执行数为39.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阳光公益培训课程教师课时费、教室装修及教学设备设施购置等;评价等次为良好的项目11个,分别是①行业培育(局本级), 预算金额201万元,执行数为196.88万元,完成预算的97.95%。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各类业务培训,旅游安全生产监管,提升旅游行业形象活动,旅游统计分析与调查,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品质旅行社等评定(复评)等工作费用支出;②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经费(局本级), 预算金额190万元,执行数为137.1万元,完成预算的72.16%。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通过公开招标委托浙江信息中心有限公司实施2019年度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的委托服务费,通过“诗画浙江全域旅游信息服务系统”温州分平台构建、文旅数据仓升级及个性模块建设、温州全域旅游导游导览系统开发等,推进文旅政府数字化转型;③文化遗产宣传保护经费(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预算金额10万元,执行数为9.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5%。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非遗活动宣传等;④文化遗产宣传保护经费(市级专项2019年宣传经费)(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预算金额60万元,执行数为59.65万元,完成预算的99.42%。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非遗培训、系列活动与宣传、传承人八个一服务等;⑤文化遗产宣传保护活动(市级专项2019年宣传经费)(温州博物馆), 预算金额30万元,执行数为29.78万元,完成预算的99.27%。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委托宣传费、宣传资料印制费及专家鉴定与讲座劳务费;⑥广电安全播出监测系统改造项目(温州市文化传媒监测审评中心), 预算金额90万元,执行数为89.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委托浙江广通科技有限公司对现有监测设备、软件系统进行更换升级改造;⑦文化遗产维保经费(城维费)(温州市文物保护考古所), 预算金额253.74万元,执行数为247.10万元,完成预算的97.38%。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文物保护、文物抢修、文物零星维修等,完成相关文化遗产维保工作,增加温州城市文化内涵,提升温州古城形象;⑧文化驿站运行经费-南戏(市级专项2019年民生工程)(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 预算金额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举办折子戏、瓯剧名家分享会及名家指导等各项活动相关的劳务费、设施设备购置、场地布置等;⑨公益性读书活动经费(温州市图书馆), 预算金额65万元,执行数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各类活动劳务费、材料费及场地布置等;⑩2019年度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免费开放和公益培训经费(温州市文化馆(温州大剧院管理中心)), 预算金额51万元,执行数为30.17万元,完成预算的59.15%。2020年1-6月支付20.83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项目经费执行率为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公益培训班教师劳务费、举办各类文艺活动以及购买相关材料等;⑪庆祝市政协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经费(温州市文化馆(温州大剧院管理中心)), 预算金额26.50万元,执行数为26.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文艺汇演活动演职人员劳务费、音乐及视频制作费、服化、道具材料费等;评价结果等次为一般的项目1个,分别是①旅游规划、课题、调研等经费(局本级),预算金额8.2万元,执行数为8.14万元,完成预算的99.26%。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国际旅游发展最新动态资讯》的委托服务费等;评价结果等次为较差的项目0个。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零个,对局属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零个。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6.3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19.91减少13.6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使文旅管理机关运行成本略有下降。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9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2.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28.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6.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4.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4%。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广电移动监测车和流动图书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16.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指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1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2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指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的支出。
2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指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2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指反映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2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2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2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指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3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3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7.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3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1.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