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2/2021-0000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0年第四季度,温州市文化市场综行政合执法队受理旅游者对旅行社、景区、星级饭店的有效投诉19件,其中涉及旅行社7件、景区12件,挽回游客经济损失1817元,投诉数量同比持平。
一、被投诉分类
1.被投诉旅行社(共7件)
温州温和平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1件)
温州光大丽星国际旅游有限公司(1件)
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1件)
温州海外旅游有限公司(2件)
苍南县中海旅行社有限公司 (1件)
温州中山国际旅游有限公司(1件)
2.被投诉景区(共12件)
雁荡山景区(2件)
楠溪江景区(5件)
乐清铁定溜溜乐园(1件)
洞头景区(1件)
文成百丈漈景区(3件)
二、投诉涉及的县、市、区
19件有效投诉中,雁荡山2件、鹿城6件、永嘉5件、文成3件、洞头1件、苍南1件、乐清1件。
三、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
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服务质量和管理问题(12件,占63%)、合同违约问题(7件,占37%)。
四、投诉处理情况
本季度受理的19件有效投诉中,已结案19件,结案率100%。
五、投诉主要内容:
1.旅行社方面:
主要反映在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景区方面:
主要集中在景区服务操作不规范和景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薄弱;景区管理引起游客不满;景区收费问题。
温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