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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2/2021-00067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1-03-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3-15 10:48:30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广播电视行业、旅游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

4、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6、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

7、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相关政策、规划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阵地管理,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监管监测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广告创作和播出,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

8、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行业安全稳定工作和安全监督管理。

9、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数字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0、协调全市文物管理、保护、利用、安全工作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考古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承担各级文化遗产项目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挖掘文化、旅游和文物资源,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持续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努力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旅游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部门预算包括: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本级预算(内含统一核算的局属事业单位温州市文化旅游形象推广服务中心(温州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局属温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局属温州市书画戏曲艺术研究院、局属温州市文化馆、局属温州市图书馆、局属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局属温州博物馆、局属温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局属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局属温州市越剧演艺中心单位预算。    

二、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8250.44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收入预算2825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380.04万元,占89.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70.40万元,占10.2%。

(三)关于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支出预算28250.4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525.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6.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9.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8.08万元、其他支出270.4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928.40万元,占38.7%;日常公用支出2102.87万元,占7.4%;项目支出15219.17万元,占53.9%。

(四)关于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250.4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5380.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870.4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525.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6.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9.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8.08万元、其他支出270.40万元。

(五)关于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380.0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382.9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如社保养老等缴费比例调整降低;2020年项目支出中一次性追加项目,如文广旅局新政奖励补助—应对疫情纾困帮扶经费、市文化馆抗疫题材情景报告剧经费、市文化馆温州大型原创瓯江山水交响组歌音乐会经费、博物馆纪念夏鼐先生诞辰110周年活动经费、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广电安全播出县前端监测设备升级改造经费、2020年度文化温州发展项目扶持资金、基建温州市沧河巷金宅修缮工程、市文化馆温州市大剧院维修工程、市图图书馆整体改造工程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525.42万元,占8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6.57万元,占4.4%;卫生健康(类)支出799.97万元,占3.1%;住房保障(类)支出938.08万元,占3.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444.7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局本级)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温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基本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1.0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局本级)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温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5236.9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图书馆(温州市图书馆)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192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温州市文化馆下设温州大剧院管理处)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3356.4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温州市瓯剧艺术研究院、温州市越剧演艺中心)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990.9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群众文化方面(温州市文化馆)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1419.4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温州市书画戏曲艺术研究院、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9.3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温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办案经费)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4237.9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文化旅游产业奖补资金、文化旅游类其他项目资金)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0.6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温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的离退休公用经费))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4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温州博物馆的文物保护研究)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1986.1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温州博物馆及其专题博物馆)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4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温州市博物馆的文化遗产维保经费)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监测监管(项)255.8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台站等为完成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监测监管等任务(温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的监测监管)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38.0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温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44.3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72.2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6.6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27.9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95.3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25.8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12.2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关于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93.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90.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02.87万元,主要包括: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用设备购置。

(七)关于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870.4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599.6万元,主要是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如市文化馆温州市大剧院维修工程、温州市文化馆加固改造及功能完善工程等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2600万元,占90.6%;其他(类)支出270.40万元,占9.4%。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6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包括温州市文化馆的温州市大剧院维修工程和温州市文化馆加固改造及功能完善工程。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270.4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局本级职称评审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院团文化类项目及文化活动等支出。

(八)关于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不含因公出国(境)经费)金额为54.5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1.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意见的通知》(温财外[2018]41号)文件精神,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进行公开;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经核定为3.67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9.5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文化旅游相关部门的交流、考察、检查考核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执勤、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和广电移动监测车、艺术院团业务车等所需的专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政策性压减,2021年按正常标准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温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9.8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2.52万元,下降 7.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83.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96.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87.2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14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86.67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指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指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监测监管(项):指反映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台站等为完成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监测监管等任务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