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2/2021-0007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1年第1号
根据浙文旅星评〔2021〕1号文件批复,对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10)标准及相关规定,温州市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取消下列7家饭店星级旅游饭店资格,今后不得再以星级饭店称号进行广告宣传及相关活动。具体名单如下:
一、取消“四星级旅游饭店”资格的饭店
1.温州国贸大酒店(星级标牌号:3340037)
二、取消“三星级旅游饭店”资格的饭店
1.洞头东方罗马假日酒店(星级标牌号:3330303)
三、取消“二星级旅游饭店”资格的饭店
1.温州瑞天精品酒店(星级标牌号:3320707)
2.温州瑞天假日酒店(星级标牌号:3320706)
3.乐清市乐成金皇朝宾馆(星级标牌号:3320698)
4.苍南县洲际酒店(星级标牌号:3320708)
5.苍南县万豪之星酒店(星级标牌号:3320709)
特此公告。
温州市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