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2/2021-0017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发文机关(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7-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配合第四届中国浙江·全国曲艺传承发展论坛及观摩交流展演”暨“中国浙江(温州)·全国曲艺唱曲传承发展论坛及观摩交流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全国曲艺周活动)举办,全面展示温州市传统曲艺类非遗保护成果,经研究,决定组织拍摄制作“全国曲艺周”主题宣传影视短片,现将短片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拍摄制作以“全国曲艺周”为主题,展现传统曲艺类非遗项目保护成果,结合温州传统曲艺可持续性发展实践内容,内容充实、艺术性强的宣传影视短片
二、制作时间
2021年8月30日前拍摄完成,通过验收。
三、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1、具备较高的影视编导、拍摄、剪辑、制作能力和相关资质;
2、能按照要求较好地完成影片的编导、拍摄、剪辑工作;
3、认真负责,规范操作,保证拍摄制作工作按时合规完成;
4、有相关业绩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四、项目投放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五、报名方式
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供比选申请书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用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pyl0606@126.com,我单位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比选工作,请参选单位准备好相关方案(附经费明细)参加比选。如只有一家报名,不再另行组织比选,双方根据市场服务价格协商后由采购方直接委托组织实施。
联系人:潘阳力,0577-88107635 。
附件:第四届中国浙江·全国曲艺传承发展论坛及观摩交流展演”暨“中国浙江(温州)·全国曲艺唱曲传承发展论坛及观摩交流展演”活动主题宣传影视短片供应商.docx
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