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2/2022-0005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2-0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文办〔2021〕18号
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有关旅发中心:
为充分发挥我市作为“中共浙江省一大召开地”的政治优势,进一步加强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以实际行动守好红色根脉、推进红动浙南,在续写创新史中奋勇争先走在前列,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经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推荐、市局审核,确定温州江心屿景区等8家景区景点列入第二批温州市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创建单位。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红色旅游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温州国际化休闲度假旅游城市的意见》等精神和要求,做好相关创建工作,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并择优推荐参评第五批浙江省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同时,各地要以建党百年为契机,深入挖掘红色旅游资源,打造符合各地旅游特性与优势的红色旅游产品,真正把红色资源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优势,推动我市旅游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