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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2/2022-0049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2-1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认定第二批温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特色文旅消费示范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13 08:55:08 来源:产业发展处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推进温州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温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特色文旅消费示范点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创建单位申报、所在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审核、市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评审,拟认定鹿城区印象城MEGA等11家温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鹿城区瓯器文创礼品等45家温州市特色文旅消费示范点(详见附件)。按照评定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5日)。

如果您对以上温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集聚区、特色文旅消费示范点的管理和服务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7-88967195,传真:0577-88967195;E-mail:wenlvchanye@163.com;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9楼,邮编:325009


附件:1.第二批温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公示名单.docx

2.第二批温州市特色文旅消费示范点公示名单.docx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