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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2/2022-0026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2-06-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管系列专业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9 09:47:15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1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温职改办〔2022〕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全市文化广电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艺术系列、美术、广播电视播音、广播电视艺术和广播电视工程技术等8个专业系列。

二、申报对象

(一)全市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社保关系进行申报)申报中、高级职称的。

(二)市本级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职称的。

(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要求

(一)关于评聘结合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双肩挑”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2.事业单位在实施评聘结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各事业单位应规范填报《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同一单位涉及多个专业系列的,原则上要将相关情况填报在同一信息表中。

4.各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二)关于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为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人员不得申报。申报时须提供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可在温州继续教育网自主打印)。

(三)关于年度考核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年度考核相挂钩,要求申报对象在晋升级别最低年限内的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四)关于社保缴纳

为防止申报对象身份作假和挂靠评审,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之前需至少有3个月的在温社保缴纳记录(如有关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另有要求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量化评价

1.我局组织的中、初级评审及副高级推荐继续实行量化评价的办法。量化分数作为评委专家表决的主要依据。

2.理论知识考试作为量化评价要素之一,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申报文物博物、美术、广播电视播音、广播电视艺术、广播电视工程技术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我局职改办组织的理论知识考试。2022年职称晋升理论知识考试范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另行通知。

3.年度业务技能考核结果作为量化评价要素之一,在我市事业单位从事文博、图书、群文、艺术系列、美术、播音、广电艺术和广电工程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均须参加市级文化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业务技能考核,且初级近3年、中级近4年、高级近5年的年度业务技能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申报职称转评的人员在申报当年的年度业务技能考核须为合格以上。

(六)关于研究课题(业务项目)

申报专业高级职称人员须作为研究课题(含业务项目)主要参与人,完成年度研究课题结项或取得阶段性成果,并作为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的依据之一。鼓励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申报课题(项目),完成年度研究课题结项或取得阶段性成果情况列入量化评价内容。具体申报与评价要求详见《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管文化广电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课题(业务项目)申报与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温文办〔2021〕46号)。

(七)关于文博专业论文

文物博物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经同行专家鉴定,鉴定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职改办统一组织实施,提交的鉴定论文或论著数量为正高3篇、副高2篇、中级1篇(含以上),鉴定结果作为评审、推荐的依据之一。

(八)关于社会人员申报

1.我市其他文化和广电企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按属地原则,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

2.申报人员需提供所在企业及社会组织的单位有效证件,以及与所在企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申报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剧团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及参加演出场次佐证材料。

(九)关于加强山区县职称政策倾斜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对永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等山区县的申报对象实行单列评审,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倾斜。在量化评价中,要加大申报对象在山区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量化赋分权重。

四、申报方式

统一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上进行职称申报。

五、材料申报

(一)中、初级职称申报时间:

1.播音、广电艺术、广电工程等3个专业:2022年7月1日至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其他专业:2022年7月10日至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高级职称申报时间:根据省文旅厅和省广电局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发布的申报计划规定的时间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根据省文化旅游厅和省广播电视局发布的评审通知要求提交评审材料。

(三)时间计算相关规定:今年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到2022年12月底,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四)评审费:申报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短信通知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评审费。

(五)申报材料提交规定: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上传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和相关证明。凡填报虚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资历、职称外语合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情况的,经查实,其申报申请予以退回,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已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

附件:职称评审表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docx

附件:2022关于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管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