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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2/2022-0022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2-04-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文办〔2022〕1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直文广旅系统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7 15:24:06 来源: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文办〔2022〕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直文广旅系统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直文广旅系统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促进文化广电旅游事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直文广旅系统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加强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好财政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监督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市直文广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杜绝违法乱纪现象发生,防止各种利益输送的必然要求。市直文广旅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从推动文广旅事业发展、强化党纪法规监督,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高度,充分认识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提高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推动市直文广旅系统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切实有效加强财务和国资管理工作

(一)建立规章制度

健全完善内部操作规范,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市局制定了《温州市直文广旅系统财务管理办法》、《温州市直文广旅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温州市直文广旅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温州市直文广旅系统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和《温州市直文广旅系统工程管理办法》(简称“五个办法”,详见附件),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并根据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和完善好财务和资产管理各项制度,报局审核备案后严格组织实施。

(二)严格监督管理

进一步强化财务和资产监管,加强日常检查、内部审计、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建立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管理机制。局各处室负责归口联系单位、本处室专项资金绩效编制、大额采购项目的初审,局计财处负责资金落实和大额项目审核,局市场管理与法规处负责审核大额项目的合法性,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监督财务和资产管理流程。加强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治理和整改,加大对财经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力度。

(三)强化财务队伍

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综合业务素质,自觉遵守、严格维护财经政策和财务纪律。通过有计划地安排财务人员参加培训学习、上挂下派、轮岗等途径,切实帮助财务人员积累经验、更新知识、提高操作技能。重视财务人员的选配和奖惩,对表现优秀的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的财务人员予以调离财务岗位,对影响工作、造成损失的要严肃处理。

三、落实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局成立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本系统财务、预算绩效、国有资产、采购招标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计财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市场管理与法规处和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牵头、管理和监督,主任由计财处负责人兼任。

财务、预算绩效、国有资产、采购招标和工程建设等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各业务处室负责本处室并同时指导归口局属单位的“五个办法”具体落实工作。

局属各单位接通知后,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即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分管领导要切实抓好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通过共同努力,形成全系统财务和资产管理规范有序的良好局面。此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温文办〔2019〕32号文件废止。


附件:

1.温州市直文广旅系统财务管理办法.docx

2.温州市直文广旅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docx

3.温州市直文广旅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docx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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