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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2/2023-0022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3-1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拟认定2023年“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0 09:24:02 来源:资源开发处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创建单位自主申报,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推荐,市文广旅局根据各地示范点材料和现场检查的情况,拟认定双井坊网红街区改造等422个单位为浙江省“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具体名单附后)。按照评定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7-88967193,传真:0577-88967210,E-mail:363583781@qq.com;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9楼,邮编:325009。


附件:2023年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公示名单.xls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