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2/2022-00508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广电发〔2022〕102 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温州市广播电视台、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温州市广电监测中心:
现将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责任感,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克难攻坚,严格按照相关部署要求,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举措,确保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平稳、安全、有序。
附件: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