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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2/2022-0050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2-12-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广电发〔2022〕102 号 有效性 有效
转发《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3 16:43:02 来源: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温州市广播电视台、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温州市广电监测中心:


现将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责任感,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克难攻坚,严格按照相关部署要求,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举措,确保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平稳、安全、有序。


附件: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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