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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歌坛“天王”、“金花”评选大赛观众评委招募公告
发布日期:2012-10-15 13:51:00 来源:瑞星科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第四届温州艺术节总体方案》(温委办传【2012】161号)的安排,我市将在艺术节期间推出品牌艺术奖项,评选出温州歌坛最高荣誉奖男声“天王”、女声“金花”奖。根据本次大赛程序与规则,评委会将由省外专业评委和观众评委组成。本次大赛首次设置了观众评委,让观众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行使打分权。观众评委在复赛环节有3个以下复生权,即可以推荐0-3名被淘汰的歌手晋级决赛。在决赛环节观众代表拥有打分权,分值按一定比例合计到每位选手的最终总分。现公开面向全市招募观众评委,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观众积极报名。

观众评委报名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报名):

  1.热爱音乐,有一定音乐创作、表演成就并有较好音乐鉴赏能力的社会各界人士;

  2.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文化活动骨干;

  3.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文化活动组织者。

 

选拔程序:

  1.填写报名表,内容包括所在单位、职务、艺术简历、社会文艺团体兼职职务、联系电话等;

  2.由组织单位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再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抽取所需观众评委人数。

 

  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以“观众评委报名表_姓名”格式重命名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联系邮箱:22961367@qq.com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6日前

  联系电话:0577-88967204

  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一:观众评委报名表

  附件二:温州市歌坛“天王”、“金花”评奖公告

 

第四届温州艺术节组委会

2012年10月15日

附件一:

观众评委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单位

 

职务

 

社会文艺团体兼职职务

 

联系电话

 

艺术简历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温州市歌坛“天王”、“金花”评奖公告

  

  根据《第四届温州艺术节总体方案》(温委办传【2012】161号)的安排,我市将在艺术节期间推出品牌艺术奖项,评选出温州歌坛最高荣誉奖男声“天王”、女声“金花”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赛资格

  1、历届温州市音乐舞蹈节音乐专场声乐比赛获得金奖,或在省文化厅主办的音乐比赛获得演唱银奖以上(含组合歌手),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不分美声、民族、通俗均可凭获奖证书自愿报名参赛;

  2、本届音乐舞蹈节声乐专场比赛获得银奖以上歌手(组合获得者,可以以独唱形式参赛)。

二、比赛地点

  温州市大剧院广场

三、比赛时间

  2012年11月1-2日 晚7:30

四、程序与规则

按照具有参赛资格歌手报名人数的数量,进行复赛、决赛。评委会由省外专业评委和观众代表组成,并设比赛监审组。

  (1)复赛:每位歌手演唱一首自选歌曲,由专业评委打分,决定进入决赛的歌手。观众代表可有3个以下复生权,即可以推荐0-3名被淘汰的歌手晋级决赛。

  (2)决赛:每位歌手演唱两首不同风格的自选歌曲(民族唱法要求必唱一首歌剧作品或戏曲风格作品,美声唱法必唱一首中国作品)。专业评委和观众代表按比例计分,男声第四名、女生第五名如有同分,则同分者再次清唱决赛曲目中的一个乐段,决出名次。

  (3)参赛歌手复赛、决赛曲目均不得重复。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将授予四位男歌手“天王”、五位女歌手“金花”的荣誉称号,并评出最佳风采、最美声音、最具潜力歌手等若干名。

六、“四大天王”“五朵金花”待遇

  获得“天王”“金花”的歌手,主办方将进行全方位的包装和宣传,未列入温州市“星辰计划”的歌手将直接纳入培养对象,优先安排在大剧院举办个人演唱会,提供观摩、学习、深造的机会,成为温州大剧院荣誉观众,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其他事项

  具有参赛资格的各县(市、区)的歌手可在当地文化馆报名,也可在市文化馆报名,报名咨询电话:88364150 ,联系人:吴老师。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8日。

第四届温州艺术节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