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景区逃票逃掉了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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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户外运动成为一种非常时兴的活动,深受中青年人青睐。驴友们远离牌桌麻将桌跋山涉水登高探险休闲览胜,既锻炼了身体,又亲近了自然,推动了“自然、健康、自由、快乐” 的良好社会风气。但是在户外活动中,相当一部分驴友在经过景区时,以用各种方法逃票为荣(在网络上各种逃票攻略也是铺天盖地),甚至为此不惜冲击景区售票处,与管理人员发生冲突,这样的做法真的正确吗?他们该为自己逃得的区区几元、几十元钱沾沾自喜还是为此行为感到羞愧?当他们逃掉门票的区区几元、几十元钱时,是否也丢失了更宝贵的东西? 驴友逃票无外乎两种原因:一是觉得门票价格太高;二是寻求刺激。而这两个原因也不被大部分老驴友所认可:大家认为到景区不管是徒步还是旅游都是一种消费,跟吃饭、买东西一样,付钱买门票是天经地义。如果觉得票价高,可以根据人数与景区管理人员商量团队票或者打折,但不买票不应该。其次逃票太危险,户外运动本身就存在很多危险因素,逃票需要绕路而行,要走很多没有开发好的地带,地势险要,甚至还有野兽出没,安全隐患多,很容易出事,节假日期间就曾出现过驴友因为逃票遇险,最后不得不向当地110求救的事件,花费大量的国家人力物力财力。 景区是一种公共资源,当我们买到景区门票的那一刻就意味着我们与景区签下了一份契约,我们支付了金钱,而景区为我们提供了服务。购买,游客承担的是一种责任,国家运营整治旅游景区,完善各种配套设施,都需要大量的经费,作为旅游者有义务通过买门票来承担这部分责任;而景区承担的是一种服务游客的义务,出现意外或纠纷,可以接受游客的正当诉求,维护游客的权益。这种关系是相辅相成的,是相互之间达成的一种诚信契约,双方公平、平等,契约合理、有效。而逃票正违反了这一份契约。只要逃了票,就是占用了公共资源,影响了他人公平、公正地享有公共利益,逃票与否不只体现一个人的素质高低,更多的是反映个体对公共利益的尊重程度。逃票,不禁逃掉了责任更逃掉了一种宝贵的诚信。不得不说,恶意逃票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而且是一种违法违规的行为,因为正规收费的门票是受法律保护的,逃票将给国家带来一定的门票损失。这种行为在违背社会诚信的同时也有触犯法律的底线。 我们期待户外运动在传达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注入更多文明行为观念,消除逃票这个不和谐的因素,增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真正迎来文明户外运动蓬勃发展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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