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属”持优待证可免费游览江心屿景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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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首次统一印制发放了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简称“三属”)优待证。根据相关规定,“三属”持优待证可以在省内享受免费浏览国有单位经营的旅游景点等优惠政策。 鹿城区风景旅游管理局接到通知后,积极部署辖区旅游景点,即日起持有“三属”优待证人员,可免费游览江心屿景区。 据了解,自今年起,“三属”持优待证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可以享受以下优待:乘坐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等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浏览公园、国有单位经营的旅游景点;免费参观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其中,在全省范围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和浏览国有单位经营的旅游景点属全国率先实施的优待政策。优待证发放范围涵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今年3月,我省出台《浙江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在全国首次以法规形式出台军人军属权益保障规范,省民政厅根据条例规定印发了“三属”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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