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楠溪江风景旅游管委会、百丈漈飞云湖风景旅游管委会,各县(市、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委)、温州生态园管委会风景旅游管理局:
现将《2018年全市旅游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重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旅游局
2018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全市旅游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重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更是我市旅游产业进入“千亿产业”后新的起步之年,做好旅游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旅游局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抓好旅游安全监管各项工作。2018年,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明确重点。“旅游包车安全”、“高风险项目安全”、“景区流量控制”、“出境游安全”等四个问题,依然是我市今后的旅游安全监管重点。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认真巩固去年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成果,深入分析研判旅游行业出现的安全监管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强化暗访。去年部署开展的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生产集中暗访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说明“联合+交叉+暗访”的形式值得推广,既缓解了安全检查人员不足的问题,又提升了检查的深入和广度,同时也增加了各单位的学习交流机会,确保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成效。今年,我们要继续在重点时段、重要时期部署开展暗访督查检查工作。
(三)加强协作。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旅行社租用车辆安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旅行社有无租用黑车以及有无签订租车合同,以提高旅行社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变能力;会同安监、文化、消防、质监、卫生等部门对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等涉旅企业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隐患、火灾隐患以及特种设备、客流预警分流应急预案等,确保星级饭店、民宿评定单位和A级景区安全有序。
(四)排查风险。抓好旅游企业安全隐患风险点排查,时刻做到心中有数,是解决实际问题、抓好整改落实的关键所在。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旅游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工作,梳理辖区旅游企业安全风险点;要针对排查到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点的旅游安全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抓好整改落实。市旅游局在今年旅游安全督查过程工作中,将对各地旅游安全隐患风险点的整改情况列入督查和暗访重点内容,必要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回头看”,确保全市旅游系统在落实旅游安全监管工作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
(五)平安创建。根据市旅游局2017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旅游建设的通知》要求,对照平安创建内容、创建标准、创建目标,着力在规范上下功夫,在细节上下功夫,进一步查漏补缺,全面提高平安创建质量,提升引领示范作用。积极组织辖区内旅游企业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指导旅游企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质量考核、客户质量访查等管理制度建设。在去年创建的基础上,今年力争创成平安景区、平安旅行社、平安饭店达70%以上,到2019年全面完成平安创建工作。
二、着力提升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一)认真落实旅游信息上报制度。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报送,为及时有效应对各类旅游突发事件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去年上报情况来看,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主动性和敏感性还不够,个别县(市、区)还存在迟报、漏报、瞒报旅游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及处理报告等问题。各地务必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和省、市旅游局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有效处置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特别是针对紧急情况,要力争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后,20分钟内向市旅游局电话报送初步情况。
(二)抓好旅游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强化“祸患常积于忽微”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时刻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重点根据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不同企业特点,结合旅游突发事件发生的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性质,分别指导企业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形成比较完备、快速反应、应对有效的应急预案体系。要认真开展安全监管专题培训,积极组织各类应急演练,以演练指导旅游安全工作,全面提高旅游安全防范意识、提升旅游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三)妥善处置安全舆情。随着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越发重要,必须要第一时间消除在“萌芽”状态。日常工作中要善于知微见著,以小见大,一旦察觉到旅游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苗头问题要立即警觉起来,特别是在平时工作中发现有游客举报和网上反映的情况,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处置进程,避免事态升级扩大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针对舆情的重视程度和处理办法上存在的“短板”,必须尽快补齐。
三、高度重视旅游安全监管新领域
随着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旅游+”的深入推进,旅游产业边界越来越广,旅游行业监管不断出现新风险、新情况、新问题。作为旅游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日常工作中,要从推动产业发展的角度及时指导,确保旅游新业态健康发展;在具体的监管中,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特种旅游设备、乡村旅游、工业旅游、民宿以及旅游新业态的安全督查工作。要重点树立积极防御网络安全观,统筹提高旅游信息化发展水平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主动防范、控制、化解网络运营管理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建立完善网络应急处置机制,为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四、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要始终绷紧安全监管这根弦。无论是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要求,还是从我市旅游发展大局角度,旅游安全工作要求只会越来越高,责任也只会越来越重。安全工作不可能一劳永逸,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强化“居安思危”意识,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态度,时刻保持高度警觉,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二)要全面压实旅游安全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就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提出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外,并指示要“失职追责”。车俊书记也指出,今后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监管责任人追责要更加严格和加重处理,让非法违法的肇事者付出更大的代价。抓安全,核心就是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要层层压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要通过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的方式把压力传导给企业,努力营造“不能违法、不敢违法、不愿违法”的安全法治环境和氛围,确保旅游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三)要敢于严格追究失职责任。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问责追责相关制度规定,严厉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要以“平安旅游”创建工作为载体,开展旅游安全隐患风险点的排查和整改,做好各类涉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下定决心,绝不护短,推动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