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四处文物保护工程顺利通过省级文物专家组验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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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文保室主任崔彪带队对苍南四处文物保护工程:矴步头谢氏民居、藻溪杨府宫、矾山矾矿遗址传统民居(三期)、蒲壮所城三处古民居(金宅巷9-15号、仓前街38号、九间宅前厅)进行验收。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冯宝英、童琳珺,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物处处长胡念望、市博物馆文保部陈雷等陪同查验。 验收组以实地查勘、资料查阅与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工程方案设计、立项招投标、主体施工与项目监理等环节细致问询并仔细验收。验收组认为所有环节流程规范有序,设计方、施工方与监理方均履职尽责,符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规定并且具备通过验收的条件。此外,验收组对文物保护工程存在的问题也提出总结性意见:一是应加强修缮的细节性。民居建筑生活构件如门窗的开合处后期应规范调整,符合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几处木构件应规整打磨,并处理糟朽;三合土地面铺装应注意色彩与微小细缝处。二是应加强修缮的协调性与完整性。建筑雕饰构件应保持上下统一性,注意整体风貌的协调,提高修缮完整度,木地板等增加透气孔,加强防腐与防潮工艺;统一调整电线架设问题,增强视觉观感与安全性。三是应加强报告材料的规范性。资料中增加翔实的时间节点,体现监理的作用;增加量化与变更的数据,体现准确性与真实性;增加修缮前后相同角度照片的比对,体现对比性。 此次验收为苍南文物部门今后的文物保护工作明确了思路与方向。下一步,苍南县文物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修缮工程的经验与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形成可供利用推广的方案导则;要在修缮工作中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与诉求,妥善处理与居民业主的关系;要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避免维修过度的问题;要努力为文物建筑营造浓厚的诗意生活氛围,从而让文物能够真正“活态”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