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市广电艺术、广电播音和广电工程等专业相关从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建设,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157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 号)和《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温人社发〔2017〕264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广电艺术、广电播音和广电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我市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广电艺术、广电播音和广电工程等专业的初、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初次申报各专业相关初级资格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一般公需科目。一般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登陆温州继续教育网(www.wzjxjy.cn)选择相应的一般公需科目培训课程进行学习。
(二)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行业公需科目和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由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会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主要以专题视频课程、网络辅导培训、专项考试等培训形式。行业公需科目主要学习相关公共课程。专业科目主要学习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广电艺术、广电播音和广电工程等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三、培训方式
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委托温州市继续教育院承办,采用在线授课形式,全年计划举办1期。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录入“温州继续教育网”(www.wzjxjy.cn)“学时登记系统”,学员可自行打印一份查询页面留存,或者在线申请 “学时登记证书”(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不再制发纸质证书。
(一)广电艺术和广电播音等专业。采用在线网络学习和专项考试的形式进行培训,其中行业公需科目相应课程12学时,专题课程及网络专业课程60学时。
(二)广电工程专业。采用在线网络学习和专项考试的形式进行培训,其中行业公需科目相应课程12学时,专题课程及网络培训课程60学时。
四、培训时间
(一)广电艺术和广电播音等专业
1.行业公需科目相应课程
学习时间:6月1日至7月31日。
考试时间:6月10日至8月10日。
2.专题课程及网络专业课程
学习时间:6月1日至7月31日。
(二)广电工程专业
1.行业公需科目相应课程
学习时间:6月1日至7月31日。
考试时间:6月10日至8月10日。
2.专题课程及网络培训课程
学习时间:6月1日至7月31日。
五、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请登录温州继续教育网(www.wzjxjy.cn),按流程提示完成报名、缴费。报名成功后,进行在线学习,其中行业公需科 目相应课程学习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培训咨询电话:88302686。
(二)今年申报职称评审的学员,需于评审材料上报前完成继续教育。请于7月31日前登陆温州继续教育网完成学习,8月10日前完成考试。
(三)继续教育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请各县(市、区) 文广旅局和市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组织、督促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课程时间安排学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