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
浙文旅人〔2021〕16号
各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5日
附件:浙江省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