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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课题(业务项目)结项和2022年度开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8 10:55:1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局属各单位、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科研能力和业务水平,按照《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管文化广电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课题(业务项目)申报与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温文办〔2021〕46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研究课题(包括业务项目,以下简称课题)结项和2022年度开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课题结项安排

1.受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

地点:各专业职称课题申报点(见附件1)

2.结项流程及说明

课题负责人应对照立项申报书,认真总结所承担课题的研究任务和成果等完成情况,根据课题完成状态提交结项资料(结项流程图见附件2)。

情况一:如期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果

(1)研究课题提交材料

①《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附件3)

②研究成果材料。成果形式可为研究报告、论文、论著,请直接提交电子版,如有发表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和目录及论文全文;论文录用期刊的录用通知并附录用论文全文;著作的封面、内容介绍、前言、目录及封底等。

(2)业务项目提交材料

①《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

②项目成果及佐证材料,体现业务项目成果的照片、音频、视频等材料。信息系统类,可采用界面截屏的呈现形式提交成果介绍。表演艺术类成果为作品公开展演,需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情况二:未到计划完成时间,提交年度阶段性成果

填写课题阶段性成果报告表(见附件4)

情况三:无法如期完成结项

①填写课题延期申请书(附件5)

②填写课题阶段性成果报告表

经专家鉴定合格后,予以延期一年,否则终止课题。逾期不提交申请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课题自动终止。

其中,情况二、情况三的课题组成员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下一年度的研究课题。

3.成果鉴定

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对课题组提交的研究成果等有关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局人事处组织评审专家对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同时将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课题进行现场答辩鉴定。

鉴定过程中,如发现课题成果存在以下情况,视为不合格: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4.最终评议

市局根据课题成果鉴定分、开题评议分、中期进度督查情况,综合研判,确定课题结项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对优秀课题成果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推广;对合格及以上的,颁发结项合格证书;对不合格的,取消结项资格。

在结项评审中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课题研究成果,可视为县(处)级科研项目或业绩成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二、2022年研究课题开题安排

1.提交选题参考

各专业职称课题申报点所在单位围绕当前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中心工作,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工作问题,确定3-5个选题参考(附件6),与业务处室研究后报局人事处汇总。

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前

2.开放课题申报

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本单位积极参与课题申报,多角度、多领域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各申报人认真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各申报点进行汇总后发送至局人事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30日前

3.开展立项评审

局人事处将分批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并公布立项课题,对招标课题予以经费或政策扶持。


附件:

1.课题申报点联系方式.docx

2.课题结项流程表.docx

3.课题结项申请书.docx

4.课题阶段性成果报告表.docx

5.课题延期结项申请书.docx

6.年度课题(项目)参考.docx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