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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地卫,您需要了解一下!
发布日期:2023-12-07 12:03:44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也叫 “小锅盖”“小耳朵”,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安装,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

什么是“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呢?它有什么害处呢?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


·什么是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是指未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俗称“非法小锅盖”。

·使用“小锅盖”的危害性

1.易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小锅盖”一般都安装在高处,没有经过科学的抗风设计,质量低劣,容易锈蚀,难以保证安全,极易坠落,导致危害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2.影响无线信号

“小锅盖”安装在阳台或外墙上时,也极易影响邻里的正常采光,损坏他人的权益,对正常无线通讯、网络信号等也会产生干扰。

3.导致墙体脱落

非法安装的“小锅盖”没有经过科学的抗风设计。很难保证安全,一旦被掀翻,首先就会对建筑物本身造成损坏,导致屋顶开裂、渗漏,或造成部分墙体脱落。

4.易发生雷电事故

在雷雨天气中,雷电通过电磁场的作用会在“小锅盖”上产生瞬间强电流,并带入室内,不仅会烧毁家电,还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5.传播非法内容  

有些“小锅盖”可以接收到含有暴力、低俗内容的节目,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对社会稳定带来极大危害。

6.影响身体健康  

“小锅盖”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的影响。当“小锅盖”正常工作,高频头在接受和放大卫星信号时,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尤其对孕妇和儿童的影响尤为严重!

7.安装技术不规范,危害大

卫星接收设备对于安装要求和工艺要求非常高,往往我们平时用的“小锅盖”达不到安装技术要求和规范,从而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


重点法条摘录

一、《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八条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如有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第十条第三款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第六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设置直播卫星提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区域内,个人因自用需要安装、使用直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应当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要求。第八条禁止未持有《许可证》的单位和不符合第六条规定的个人设置、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第十六条对违反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其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一千元至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罚款。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