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2/2023-00112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经研究,拟定于2023年8月5日(星期六)举行2023年我局主管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晋升理论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年8月5日(星期六),15:00-16:30。
二、地点
温州市继续教育院(鹿城区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办公楼7楼教室。
三、参加对象
2023年度申报文物博物、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美术、播音、广电艺术、广电工程等专业初、中级任职资格,以及申报文物博物、美术、广电播音、广电艺术、广电工程等专业副高级任职资格,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申报人员可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我的申报记录”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
四、考试范围及方式
1.考试范围
(1)《习近平: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次修正);
(5)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6)《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22年11月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7)《关于印发温州市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温政办〔2023〕31号);
(8)《温州市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温人社发〔2020〕135号)
(9)温州文史常识:自行下载附件。
2.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闭卷机考考试方式。
五、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应考时,凭与申报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否则不予进入考场。
2.应试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进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可以交卷离场。
3.考场及座位安排请在开考前30分钟自行到现场查看。
附件:温州文史常识.doc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职改办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