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15022/2024-0001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4-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新春文旅宣传推广系列活动”项目比选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14:38:39 来源:产业发展处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持续营造具有温州韵味、温暖祥和的春节氛围,丰富人民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助推温州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新春文旅宣传推广系列活动”项目的公开比选。现将比选公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4年1-2月

二、采购内部编号:CYC20240124A 

三、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比选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要求等):


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及要求预算金额
1“新春文旅宣传推广系列活动”项目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开展一场抖音直播活动;

(二)搭建直播间,准备相关物料;

(三)开展宣传预热,设计制作活动海报、视频,并各宣传平台进行预热等;

(四)做好数据投流、直播维护。

8.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①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方式:

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产业发展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比选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用扫描电子版发邮箱:wenlvchanye@163.com,我局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比选工作,请参选单位准备好相关方案(附经费明细)参加比选,由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

如果只有一家报名,不再另外组织比选,我方根据市场服务价格协商后直接委托组织实施。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8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15时00分

八、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温州市政府(鹿城区绣山路321号)行政大楼一号楼6楼2号会议室。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单位需于比选前提交以下纸质文件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三份:

1.比选响应文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提供)

3.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4.项目实施方案

5.项目预算清单(加盖公章)

6.近年来相关项目承接案例佐证材料

7.提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二)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577-88967266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行政大楼一号楼6楼


附件:1.关于开展“新春文旅宣传推广系列活动”项目比选响应文件.docx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