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2/2024-0017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微短剧与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温州市计划开展“温州‘剧’好玩”“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活动。通过创作活动引导,推动一批文旅景区景点跟随微短剧的热播“出圈”,塑造一批文化标识和故事场景通过微短剧形成“打卡”新热潮,形成一批具有温州特色的“微短剧+文旅”融合促进消费的新模式,打响温州景、温州味、温州戏、温州夜、温州礼、温州情“六个最温州”品牌,以剧推动温州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
现根据有关规定,对“温州‘剧’好玩”温州市“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活动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温州‘剧’好玩”温州市“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活动
二、采购组织类型
公开比选
三、预算金额
人民币30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策划“温州‘剧’好玩”——全媒体发布温州市100个影视拍摄取景地活动及打卡影视拍摄取景地晾晒活动
2.策划“温州‘剧’好玩”——温州网络影视剧联盟成立活动
3.策划“温州‘剧’好玩”——温州市首届“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活动
活动分综合类(文旅主题短视频、纪录片、网络动画、
网络电影)和网络微短剧两大类型,2个类别各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入围奖若干名。
4.策划“温州‘剧’好玩”——温州市首届“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活动成果发布会
针对温州市“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活动获奖作品(综
合类和网络微短剧两大类型)进行颁奖以及设置业务交流活动。
(开标时提供以上活动的详细实施方案及总体预算安排)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投标人具备相关网络信息安全服务资质。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方式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于2024年11月7日17:00前向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比选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类似服务案例证明,统一扫描电子版后发送邮箱:286993401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通过报名邮件回复)
八、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温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 6楼会议室(二)
九、报名单位须于比选时提交以下纸质文件资料
(1)比选响应文件(纸质版加盖公章)
(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纸质版加盖公章)
(4)项目实施方案及费用预算清单
(5)类似服务案例证明
由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资料需提供4份。
十、其他事项
1.如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不再另外组织比选,采购方根据市场服务价格直接与报名的供应商或另选供应商议价(直接委托)。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杨心慧
联系电话:0577-88967219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温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
附件:1. 比选响应文件.docx
2. 授权书.docx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