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15022/2024-0002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4-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项目比选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7 11:25:45 来源: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拟对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工作的承担对象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项目

二、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采购内容:为我2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做好口述访谈、资料整理、影像摄制工作。各需形成口述片、教学片、实践片和综述片等4部影音资料,以及收集整理的项目、传承人相关的图片、文字资料。

2、具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工作的能力。

3、优先考虑有非遗传承人记录工程工作成功经验、能邀请到该项目相关非遗保护专家、具备摄影摄像资质的单位。

三、项目投放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四、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供比选报名申请书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将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768793@qq.com。我单位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比选工作,具体比选时间另行通知,请参选单位提前准备好相关方案(附预算清单)参加比选。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

如报名不足2家,不再另外组织比选,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后,直接委托报名供应商或另找供应商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报名单位须于比选前提交以下纸质文件资料:

1、比选报名申请书(一份纸质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纸质加盖公章,视情况)

4、项目实施方案(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

5、项目预算清单(一份纸质加盖公章)

联系人:高淑芸,0577-88120995。


附件1.参加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项目比选报名申请书.docx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