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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2/2024-0003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4-03-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举办2024年度温州市“瓯潮非遗”创意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1 10:58:13 来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切实推进非遗系统性保护和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度温州市“瓯潮非遗”创意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潮起瓯越,至臻非遗。

二、大赛目的

大赛立足非遗代表性项目创新发展、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围绕项目核心技艺及相关的应用场景,推出一批“创新、潮流、可融合”的瓯越非遗潮品。鼓励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独立开发特色产品、创意伴手礼,鼓励传统工艺工作站推出具有文化标识的联创作品,鼓励非遗工坊之间开展跨项目、跨区域、跨平台联创,鼓励高校、相关机构参与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工坊的共创。

三、大赛流程

(一)活动时间

线上报名于4月15日前截止,我局将在2024年开展初评、复评、公示等工作,评选出一批具有我市非遗特色的“瓯越潮品”。

(二)评选流程

1.初赛评审:对报名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初审,筛选产生有效参赛作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决赛评审:将组建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根据创新性、合规性、艺术性、实用性等原则确定获奖名单。

四、参赛对象

(一)温州市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二)温州市各级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工坊;

(三)瓯越非遗百家坊、非遗传承基地、非遗体验基地等非遗阵地。

五、作品要求

(一)须是2024年新研发、未在市级以上同类比赛中获奖的作品。

(二)须使用或者采用已列入温州县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遗项目,进行设计、创作、生产文化创意产品、伴手礼,顺应时代潮流,体现瓯越人文风情,

(三)参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具、食品、乐器、旅游纪念品、家具、生活用品等。

(四)详细说明运用的非遗主题或元素,主要包括涉及各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图案、纹饰、色彩、工具、材料等。

六、参赛要求

(一)每位作者的参赛作品最多限2件(组)以内,每件(组)作品参评作者不超2位。

(二)参赛作者需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并附作品全图、正侧面高清图(JPG格式)3张,电子版(文件夹重命名:2024年度温州市非遗潮品大赛+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发送至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经各地审核遴选后,推荐作品至多10件,报送至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非遗处季康乐(浙政钉),联系电话:88960709,邮箱:349428177@qq.com。

七、奖项设置

金奖、银奖、铜奖、优秀作品与设计奖若干名。

八、说明事项

(一)本次创意赛为公益性活动,不向参赛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二)参评作者需在《参赛登记表》如实填报完全知识产权承诺;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参赛作品设计、创作、生产使用的原材料来源符合法律规范;参评过程中被发现或被举报存在知识产权不明晰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若在赛后被发现或被举报存在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的作品,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侵权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三)凡报名参赛,则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

(四)本次比赛的获奖作品将由主办方收藏,后期将作为宣传展品在有关公共场所署名展出,作品的知识产权、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主承办方拥有对作品的收藏、展示、教学、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优先纳用的权利。

(五)主办方对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比赛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附件:1.2024年度温州市“瓯潮非遗”创意赛参赛登记表.docx

2.2024年度温州市“瓯潮非遗”创意赛推荐汇总表.docx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