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2/2024-00051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规范我市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勘探项目合作单位管理,推进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工作,加强文物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委托杭州等设区市文物局组织实施考古调查勘探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我市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考古前置勘探项目合作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3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处室:文物处;
联系电话:0577-88960516;
电子邮箱:602044009@qq.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1917。
附件:1.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考古前置勘探项目合作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考古前置勘探项目合作单位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3月14日
关于《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考古前置勘探项目合作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考古前置勘探项目合作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3月14日至3月25日期间在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