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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2/2024-0006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4-03-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土地储备考古前置项目调查勘探工作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8 15:50:12 来源: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精神,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6号)以及《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委托杭州等设区市文物局组织实施考古调查勘探事项的通知》(浙文物〔2023〕264号)等文件精神,原由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具体实施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现由温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具体实施。

为确保政策的延续性,我市土地储备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收费标准拟参照浙江文物考古研究所于2021年制定的《关于配合基本建设考古非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执行。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考古调查

1.地块类考古调查:不收费;

2.线路类考古调查:3000元/千米。

(二)考古勘探

1.普探(一般勘探):5元/平方米;

2.详探(重点勘探):10-30元/平方米。

以上收费标准现向全社会公示,各地各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4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处室:文物处;

联系电话:0577-88960516;

电子邮箱:602044009@qq.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1917。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3月28日


关于《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土地储备考古前置项目调查勘探工作收费标准的公示》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土地储备考古前置项目调查勘探工作收费标准的公示》,于2024年3月28日至4月1日期间在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