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2/2024-0009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21〕31 号)精神,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 2023 〕6号)、《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管理制度(试行)》(温文办〔2018〕57号)和《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评估方案(试行)》(温文办〔2018〕56号)等文件要求,经各地文广旅局推荐申报及组织专家实地评审后,确定瓯越非遗百家坊40个,优秀传承基地、体验基地18个(名单附后)。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单位:温州市文广旅局非遗处
联系电话:0577-88960709
附件:1.2024年度温州市第四批“瓯越非遗百家坊”名单(总40个).docx
2.2024年度温州市优秀非遗传承基地、优秀非遗体验基地名单(总18个).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