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5-00061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局属各单位、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科研能力和业务水平,按照《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管文化广电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课题(业务项目)申报与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温文办〔2021〕46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管专业系列研究课题立项和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7月15日。
(二)申报对象:局主管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要求:根据《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管文化广电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课题(业务项目)申报与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结合申报研究方向,认真填写《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报送至各专业职称课题申报点(附件2)进行汇总后发送至局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项申报
(一)申报范围
2023年立项以来未结项的研究课题(包括业务项目、案例)。其中,已经评审结果为“不予结项”的除外。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7月15日。
申报地点:温州市文广旅局主管各专业职称课题申报点(附件2)。
(三)结项材料及要求
1.《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研究课题结项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word文档及扫描件PDF版。
2. 成果材料(电子版)
(1)研究课题:成果形式可为研究报告、论文、论著,请直接提交电子版word文档,如公开发表提供期刊的封面和目录及论文全文,著作形式提供著作的封面、内容介绍、前言、目录及封底等。
(2)业务项目(案例):成果及佐证材料,体现业务项目成果的照片、音频、视频等电子资料。信息系统类,可采用界面截屏的呈现形式提交成果介绍。表演艺术类成果为作品公开展演,需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 课题组成员工作报告。除执笔人外的课题组主要成员,需提交2K字以上参与课题研究的工作报告。
以上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请参考《温州市文广旅局研究课题成果提交要求》(附件4)。
三、其他申报
(一)未到计划完成时间
未到计划完成时间的课题,需提交温州市文广旅局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报告表(附件5)。
(二)无法如期完成结项
无法如期完成结项的课题,需提交温州市文广旅局研究课题延期结项申请书(附件6)和阶段性成果报告表。
以上申报材料经专家鉴定合格后,课题可以延期一年,否则课题将被终止。如果课题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或不说明原因,则视为放弃,课题将自动终止。该课题组成员不得在下一年度的研究课题中担任负责人。资料提交时间和结项申报时间相同。其他事项调整申请,请填写温州市文广旅局研究课题(业务项目)调整申请书(附件7)进行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从2025年起,课题主要参与人每年度完成课题结题情况列入副高级职称推荐的量化评价内容,不再作为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的基本条件。
(二)从2025年起,我局属事业单位已聘任高级专技岗位的人员,须在一个聘期内至少主持完成1个(含)年度课题,并作为高级岗位晋升的基本条件之一。
附件: 1. 温州市文广旅局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2025版).docx
2. 温州市文广旅局主管各专业职称课题申报点(2025版).docx
3. 温州市文广旅局研究课题结项申报书(2025版).docx
4. 温州市文广旅局研究课题成果提交要求(2025版).docx
5. 温州市文广旅局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报告表(2025版).docx
6. 温州市文广旅局研究课题延期结项申请书(2025版).docx
7. 温州市文广旅局研究课题调整申请书(2025版).doc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