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76XE/2026-1010660143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8-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做好2027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文物〔2026〕244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文〔2022〕21号)的要求及精神,温州博物馆申报2027年度浙江省省级文物单位保护修缮项目:浙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飞鹏巷陈宅(附楼)修缮工程,申报经费134.17万元。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从2026年8月25日起至8月31日,共7天。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信函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市府路321号
联系人:邓子微
联系方式:0577-88967220
邮箱:87394412@qq.com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