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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驿站”为重点高质量推进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5-13 16:16:39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发布了《以“文化驿站”为重点高质量推进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文化驿站是温州市着力打造的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是时尚化、休闲式、体验版、互动型、文艺范的休闲空间,纳入文化馆总分馆服务网络,推出多种文化艺术分享和体验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多种元需求,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效能。

至2019年底,温州市已建成文化驿站70家,由社会力量提供场地参与建设的有44家。为进一步促进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和延伸,在总结现有成熟经验基础上,围绕服务标准、主要措施、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提出22条具体举措,有效厘清文化驿站发展中的模糊边界,进一步明确社会力量参与的路径和方法,有力保障和促进文化馆事业发展。

二、《实施方案》总体目标

以推进“文化驿站”建设为主要抓手,有机串联全市各级公共文化场馆、设施以及社会各类有效资源,进一步完善多类型文化场馆融合、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有效覆盖、特色鲜明的文化馆总分馆服务网络,使城乡百姓享受更加丰富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推动温州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方案》工作内容

一是完善文化驿站功能布局,构建覆盖城乡的站点网络。2020年5月底前,全市县级文化馆和省级中心镇、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镇以及建有上等级综合文化站的乡镇、街道,在其场馆内按标准建设文化驿站,进一步完善全市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文化驿站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通过提供场地、赞助活动、直接投资等方式参与合作建设文化驿站。积极推动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文化驿站,不断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

二是丰富文化驿站服务内容,提高活动质量水平。推进站点标准化建设。对于不具备建站条件,又有开展活动需求的旅游景区景点、民宿客栈、街道社区等,可采取流动服务方式。文化驿站根据各自场所的特点,推出高品质主题文化分享活动,活动时长60-120分钟为宜。在做好站点及流动式主题分享活动的基础上,应当积极拓展文化馆总馆功能,并要增强线上服务能力,多渠道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三是完善文化驿站运行机制,提升城乡均等化水平。健全站长负责制,负责文化驿站日常活动开展。社会参与合作建设挂牌的文化驿站除设立站长外,还应由市、县文化馆或乡镇文化站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联系指导。搭建服务平台,统一开展数字资源库建设、形象宣传、活动发布、网络直播、线上报名等工作。建立系统、全面的活动供给资源数据库,面向社会做好资源征集工作,丰富分享活动数量和种类。优化点单配送机制、强化区域联动机制,建立推出机制,有效提升跨地区辐射能力。

《实施方案》同时明确了各方职责,以及组织领导、资金投入、考核机制、宣传推广等保障内容。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5月13日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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