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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民宿要求与评价
时间:2022-03-30 10:10:38 来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字号:[ ] 阅读量: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方喜、章艺、仝洁洁、阳淑瑗、王晓静、江树、杨思好、陈伟欢 。


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民宿要求与评价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民宿基本要求、环境条件、设施和设备、卫生、非遗特色服务、运营和管理、等级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体验传播为核心,为宾客提供独特文化、情感、消费体验的民宿(以下简称"非遗民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田于本文件。

GB/T 22800 星级旅游饭店用纺织品

DB33/T 1166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DB33/T 2048—2017 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DB33/T 2091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4.1 非遗民宿应符合DB33/T 2048—2017第4章要求。

4.2 可进入性较好,应至少有一种交通方式方便到达。

4.3 非遗民宿内应至少有一项宾客可体验的非遗项目。

4.4 经营规模单栋房屋客房应不超过15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

5 环境条件

5.1 应设在生态环境较好的乡村(社区)。

5.2 宜设在有非遗项目的乡村(社区)。

5.3 宜设在垃圾处理达到DB33/T 1166、DB33/T 2091要求的乡村(社区)。

6 设施和设备

6.1 室内装修设计应体现非遗特色。

6.2 客房应提供舒适的床垫、布草、毛巾和客用品,布草符合 GB/T 22800标准的规定。

6.3 客房卫生间应干湿分离。

6.4 室内应有采暖、制冷设备。

6.5 应设置与接待规模相适应的非遗项目活动场地。

6.6 应有非遗说明牌和相关资料。

6.7 应设置非遗特色产品展示区。

6.8 应设置与接待规模相适应的公共卫生间。

6.9 应设置安全便捷的无线网络。

6.10 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设备。

6.11 建筑外观宜体现非遗特色。

6.12 宜设置与接待规模相适应的室内外公共休闲区域。

6.13 宜设置与接待规模相适应的餐厅。

7 卫生

7.1 非遗体验等公共区域环境和设施设备应保持整洁卫生。

7.2 客房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潮通风措施,无潮霉、无异味。

7.3 客房床单、被套、枕套、毛巾和浴衣应做到每客必换,并能应宾客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公用物品应一客一消毒。

7.4 客房卫生间应有防潮通风措施,每天全面清理一次,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公用物品应一客一消毒。

7.5 餐厅应保持整洁卫生,餐具无污渍、无破损。

7.6 厨房应定期消毒,每天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

7 7 公共卫生间应每天消毒,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

7.8 应有防鼠、防虫措施。

8 非遗特色服务

8.1 接待人员应为宾客提供了解非遗相关信息的服务。

8.2 应具备持续开展非遗相关活动的能力,并提供相应服务。

8.3 应为宾客提供购买非遗特色商品的服务。

8.4 宜为宾客提供非遗主题客房。

8.5 宜为宾客提供特色餐饮服务。

8.6 宜为宾客提供体验、学习非遗技艺旅游产品的服务。

8.7 公共区域宜播放介绍非遗的音视频。

9 运营和管理

9.1 运营

9.1.1 民宿主人应是非遗传承人群,或非遗参与者,善于宣传和组织活动。

9.1.2 应通过媒体平台对非遗进行宣传和营销。

9.1.3 宜根据非遗自行开发特色商品。

9.1.4 宜提炼非遗民宿文化主题词。

9.1.5 宜设计并使用非遗特色标识。

9.2 管理

9.2.1 应对员工定期开展非遗知识和技能培训。

9.2.2 宜利用数字信息技术强化管理。

9.2.3 宜建立并实施内部管理制度。

9.2.4 宜建立并实施水气电管理制度。

9.2.5 宜建立并实施宾客满意度调查。

10 等级评价

10.1 非遗民宿分3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10.2 评价遵循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动态管理的原则。

10.3 非遗民宿评定机构根据本文件4、5、6、7、8、9章制定“必备项目”和“选评项目”,对非遗民宿的基本要求、环境条件、设施和设备、卫生、非遗特色服务、运营和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价,打分确定等级,非遗民宿等级评价要求见表1。


表1 非遗民宿等级评价

序号项目类别技术要求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1必备项目4
26.1~6.4
37.1~7.7
4选评项目5.1
55.2-
65.3
76.5
86.6、6.7-
96.8
106.9-
116.10
126.11--
136.12-
146.13-
157.8
168.1~8.3
178.4、8.5-
188.6、8.7--
199.1.1
209.1.2-
219.1.3~9.1.5--
229.2.1-
239.2.2~9.2.5
--
注:“√”表示需评价,“-”表示不需评价。


10.4 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非遗民宿应满足“必备项目”中全部要求,缺一不可。

10.5 三星级非遗民宿应评价不少于10个“选评项目”,合格率达到80%及以上。

10.6 四星级非遗民宿应评价不少于20个“选评项目”,合格率达到80%及以上。

10.7 五星级非遗民宿应评价不少于30个“选评项目”,合格率达到80%及以上。


附件:DB3303T 043-2022《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民宿要求与评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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