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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2/2022-0031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2-08-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瓯江山水诗路-E游温州”文旅信息服务平台宣传推广项目公开比选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7 16:26:58 来源: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有效推进“瓯江山水诗路—E游温州”文旅信息服务平台对外网络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行业知名度与“诗画山水、温润之州”的品牌影响力,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宣传推广专项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瓯江山水诗路—E游温州”文旅信息服务平台宣传推广项目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8万元整(大写:捌万元)。

三、采购内容与要求

(一)“E游温州”上线推广

在小程序上线阶段,开展全面的整合推广计划,包含上线宣传海报制作、区域社会化媒体资源整合、新闻推广等内容方法进行宣传推广。需满足如下条件:

1.新闻宣传。在人民日报、光明网、中国旅游报等全国、区域重要媒体发布上线资讯总发布20篇次。

2.地区文旅新媒体宣传。整合温州当地涉旅社会媒体资源,发布趣味h5、海报等形式进行宣传。

3.制作宣传海报。

(二)平台导流

通过流量较大的PC官网、APP等平台对“E游温州”小程序进行曝光引流。平台宣传推广持续4周。

(三)线下推广

提供内容制作、人员保障协调工作。通过线下物料制作,设计“E游温州”小程序推广易拉宝,放置在温州各文旅消费场所,游客可便捷扫码进入小程序。

(四)项目实施期限

自2022年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以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为限。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

请具有相关资质与服务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比选响应文件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用扫描电子版发邮箱:1027183826@qq.com。我局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比选工作,请参选单位准备好相关方案(附经费明细)参加比选,由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

如果只有一家报名,不再另外组织比选,我方根据市场服务价格协商议价后直接委托组织实施。

六、其他事项

报名单位须于比选前提交以下纸质文件资料:

1.比选响应文件(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

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

4.项目实施方案(三份纸质版加盖公章)

6.项目预算清单(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春燕,联系电话:0577-88836211,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17号电信大楼2楼。


附件:1.关于“瓯江山水诗路-E游温州”文旅信息服务平台宣传推广项目公开比选的响应文件.docx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8月17日